12日,鞍鋼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唐復平主持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并通過《鞍鋼集團公司“公司制”改制實施方案》等六項議題。
鞍鋼集團公司董事尹利、那希志、楊海濱、戴德明、刁欽義出席會議。
國務院國資委改革局、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第21辦事處有關領導;鞍鋼集團公司領導于萬源、白靜瀑、王義棟、張大德,鞍鋼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董事會秘書,集團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戰(zhàn)略規(guī)劃部、財務運營部、人力資源部、管理創(chuàng)新部、法律事務部、國際事業(yè)發(fā)展部、鞍鋼礦業(y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鞍鋼集團公司“公司制”改制實施方案》《鞍鋼集團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鞍鋼集團公司所屬企業(yè)功能界定與分類工作方案》《鞍鋼集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16年度薪酬兌現(xiàn)方案》等六項議題。會議聽取了第二屆董事會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會議情況的匯報。
唐復平在會上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國資委的要求和部署,鞍鋼集團采取“總體設計、試點先行、分步實施”的方式,由下至上推進鞍鋼集團所屬全民所有制企業(yè)分批實施改制,并于2017年2月完成鞍山鋼鐵及其下屬21戶全民所有制企業(yè)改制工作,為鞍鋼集團整體改制奠定基礎。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鞍鋼集團公司“公司制”改制實施方案》等有關方案,對于推進鞍鋼集團深化改革,實現(xiàn)“鳳凰涅槃”“浴火重生”具有重要意義。希望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及各部門按照董事會提出的要求,細化措施,確保各項方案的落地。
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召開前,鞍鋼集團分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和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了相關議題。
來源:鞍鋼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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