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武漢一名企業(yè)負責人伙同他人偽造材料,騙取征地補償款100多萬元,套取公款個人分得55萬元,收受他人財物50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
胡清,1984年10月入伍,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11月退伍回村務農。曾任三角路水泥制品廠廠長、三角路村黨支部委員、三角路村副村長,2005年5月至2014年3月任武漢三角集團股份公司副董事長,2014年3月至今任武漢三角集團股份公司董事長兼法人代表。
2006年6月至2017年6月,胡清在擔任武漢三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任董事長,負責國家征地拆遷和集團事務管理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偽造虛假材料,騙取國有征地補償款118.8萬元;伙同他人采取虛構支出記賬的方式套取公款合計人民幣176萬元,個人分得55萬元;為他人承接業(yè)務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50萬元。
辦案人員介紹,胡清的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喪失了黨員的基本條件。經武昌區(qū)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胡清開除黨籍處分,建議相關單位依法罷免胡清董事長職務。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掃碼下載
免費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