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阿州發(fā)改行審【2018】122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阿代比【2018】19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九寨溝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
2.2 建設地點:位于九寨溝縣漳扎鎮(zhèn)彭豐村(處于九寨溝景區(qū)和九寨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外)
2.3 項目規(guī)模:恢復重建中央廚房加工基地建筑面積5529.62M2;恢復重建業(yè)務樓建筑面積6459.18M2;拆除危舊房屋總建筑面積5787M2;設施設備購置和配套附屬設施建設等。
2.4 計劃工期:60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7802.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社會主體籌資、收益?zhèn)豌y行貸款。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7802.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乙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8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申請人可在川報網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四川日報自愿報名。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阿壩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阿壩州汶川縣東街)。。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場監(jiān)督下進行。
7.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九寨溝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局
地 址:阿壩州九寨溝縣漳扎鎮(zhèn)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秦先生
電 話:08377739529
傳 真:/
2018年11月07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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