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安徽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通報》(皖氣領辦〔2018〕11號),決定從2018年12月24日10時起解除省級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經(jīng)會商,銅陵市大氣擴散條件較好,滿足《銅陵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黃色預警級別解除條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準決定從2018年12月24日10時起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并終止應急響應。
特此公告
銅陵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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