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本周三宣布,已針對大眾集團及其下屬子公司是否侵犯Paice公司的混合動力車專利一事展開調查。
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透露,目前其尚未針對大眾集團做出任何裁定。然而,大眾集團去年已經因為“尾氣門”丑聞事件在美國停售柴油車車型,并計劃轉向混合動力車型,若遭遇否決裁定,或對其轉移策略帶來打擊。
位于美國巴爾的摩(Baltimore)的Paice公司正要求ITC限制大眾、奧迪及保時捷品牌混合動力車型在美國市場的進口及銷售,并于4月15日提交了首次請求。
據悉,Paice公司曾同樣對日本豐田汽車公司提起過上訴,最終于2010年與豐田就23項混合電氣控制專利達成了許可協(xié)議。2015年,該公司稱已經與現(xiàn)代及起亞汽車公司達成了類似的許可專利。
Paice在其官網上指出,2001至2004年,該公司與大眾共享了其包括計算機模擬技術及控制算法在內的混合技術專利,“然而在獲取所需的全部后,大眾突然中斷了與Paice的合作,且從未獲得過Paice的技術授權”,此后大眾開始致力于柴油技術的研發(fā)。
Paice公司于1990年初由從前蘇聯(lián)移民至美國的電氣工程師AlexSeverinsky創(chuàng)建,自稱擁有29項美國國內及國外混合動力技術相關專利,巴爾的摩非盈利組織阿爾貝基金(AbellFoundation)持有其部分股權,為其提供了2500萬美元的資金支持,本次阿爾貝基金也在原告之列。
自2014年起,Paice還針對福特提起過專利訴訟,卻遭到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PatentTrialandAppealBoard)的駁回,部分問題則懸而未決。
大眾集團一位發(fā)言人表示,“大眾不會對持續(xù)性的法律糾紛問題做出首要評論”。在提交至ITC官網的評論中,大眾律師及其下屬公司稱Paice的專利是“微弱”的,認為進行調查違背了公共利益。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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