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創(chuàng)中國10月5日公告,發(fā)布公司境外債務重組計劃最新進展,公司尋求高等法院批準計劃的呈請于10月5日進行聆訊,而計劃已根據(jù)高等法院作出的指令獲得批準。批準令于10月5日送呈公司注冊處進行登記。
如說明函件所載,計劃須待所有計劃條件獲達成后,方可生效,即占親身(包括法團授權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計劃會議并于會上投票的計劃債權人的投票計劃債權總額至少75%的親身(包括法團授權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計劃會議并于會上投票的過半數(shù)計劃債權人批準計劃(無論有否修訂);高等法院批準計劃(無論有否修訂);向公司注冊處提交批準令的經蓋章副本;及相關訂約方正式執(zhí)行承諾契據(jù)。
于公告日期, 所有計劃條件已達成, 計劃生效日期為10月5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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