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據(jù)微信公眾號“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關(guān)于調(diào)整部分住房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
湘潭市將提高保底貸款額度。將原“可貸額度低于20萬且未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按20萬計算”調(diào)整為“可貸額度低于30萬且未辦理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按30萬計算”。將原“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額提高至90萬元”調(diào)整為“按國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額提高至8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最高可貸額提高至90萬元”。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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