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大邑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大發(fā)改函〔2015〕8號、大發(fā)改投〔2015〕67號、大發(fā)改投〔2015〕6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大邑縣發(fā)展和改革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213。
2.項目概況
2.1項目業(yè)主:大邑縣公路管理所
2.2建設地點:大邑縣晉原街道、悅來鎮(zhèn)、斜源鎮(zhèn)、出江鎮(zhèn)、西嶺鎮(zhèn)王泗鎮(zhèn)、蔡場鎮(zhèn)、沙渠鎮(zhèn)等
2.3項目規(guī)模:1、大邑縣干線公路交安設施整治工程為新增和維修干線公路標志、標牌、護欄及更新標線等交安設施;2、大邑縣蔡沙路改造工程擬完成蔡沙路長約3.1千米,寬6.5米的瀝青混凝土路面改造;3、成溫邛高速公路王泗段輔道整治工程擬完成成溫邛高速公路王泗段輔道兩側約18千米的道路整治
2.4計劃工期:24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5年12月
2.5項目總投資:4759.80萬元
2.6項目資金來源:縣財政資金
2.7代理招標估算金額:4759.8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3.2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公路橋梁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06月24日10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川報網下載比選文件。
4.2比選服務費200.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大邑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5.2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場監(jiān)督下進行。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川報網(www.sczbbx.com)上發(fā)布。
8.聯系方式
比選人:大邑縣公路管理所
地址:大邑縣晉原鎮(zhèn)西嶺大道98號
郵編:611330
聯系人:李小姐
電話:028-88294708
傳真:028-88294708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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