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成都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機關(guān)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成發(fā)改政務審批【2018】70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成都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2018]100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2 建設地點:起于成自瀘高速繞城收費站,止于皇經(jīng)樓三街。
2.3 項目規(guī)模:(一)道路工程 道路總長約1362.025m。拆除路面約95709㎡、新建車行道約82061㎡、新建人行道約16369㎡,同步實施土石方工程等內(nèi)容。 (二)下穿隧道工程 隧道全長約1134.778m,含框架段約690m、船槽段約210m、擋墻段約234.778m,寬27m。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隧道主體工程、基坑支護工程、隧道裝飾工程、配套附屬工程等。 (三)交安工程 新建指路牌和交通指示牌約40套、限高架2套、信號燈約15套、中央隔離護欄約2200m,同步實施智能交通及全線交通標線等。 (四)綠化工程 新種植行道樹約520株、種植綠化帶喬木約3120株、種植灌木約16355㎡、草坪18545㎡、綠道約5673.6㎡、景觀小品3處。 (五)管網(wǎng)工程 包括:.給水管;雨水管;污水管;泵站 (六)照明工程 14米單挑燈80盞、14,米雙挑燈30盞、16米中桿燈15盞、315KVA箱式變電站2臺、以及路燈控制系統(tǒng)等。 (七)遷改工程 包括:..給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氣管道;通信管道;.電力管道;喬木移植;其他工程:主要包括路燈拆除、新設垃圾桶、公交車站牌拆除和恢復、交通標志牌及信號燈拆除、天網(wǎng)拆除及恢復、架空電線拆除與恢復、電力線溝拆除、通信通道拆除等。
2.4 計劃工期:50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12月
2.5 項目總投資:47225.02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根據(jù)實施進度分年列入城建資金計劃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38149.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甲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市政公用工程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3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申請人可在川報網(wǎng)免費下載比選文件。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并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gòu)(已在川報網(wǎng)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9日09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四川日報招自愿報名。
4.2 比選技術(shù)服務費200元。
5.代理申請書的遞交
5.1 代理申請書遞交的截止時間為申請截止時間。地點為成都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5.2 代理申請書應由申請人本單位的人員親自遞交。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代理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6.評審和隨機選擇
6.1 比選人于申請人遞交代理申請書的當天,對收到的代理申請書按規(guī)定組建評審委員會按第三章“評審辦法和標準”進行評審,經(jīng)評審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檔)以上的申請人(3個以上),通過川報網(wǎng)從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中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6.2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的代理申請書遞交人員和有關(guān)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7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成都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區(qū)盛和一路66號城南天府大廈21樓
郵 編:610041
聯(lián) 系 人:肖先生
電 話:028-85586152
傳 真:028-85587100
2018年11月13日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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