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鋼:跨境電商零售稅收政策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將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調整至26000元;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上述政策的調整,是對2016年出臺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政策的延續(xù)和完善,是擴大開放更大激發(fā)消費潛力的重要舉措。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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