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勞動報》報道,本市或將進一步規(guī)范房地產中介的經營行為。日前,一個名為“上海市房地產交易登記咨詢中心”微信公眾號發(fā)布信息稱:房地產買賣、租賃和公有住房差價交換交易信息上網掛牌的,房地產權利人應當本人到網上房地產交易服務受理處提出申請,提交身份證件和房地產權證書或公有住房租賃憑證(以上均需原件及復印件)。
文中還特別指出:房地產權利人委托他人上網掛牌的,應當向受理處提交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滬上各大中介公司紛紛通過官方途徑,通知業(yè)主協(xié)助簽署出售出租委托書,否則,委托的房源將禁止在該中介企業(yè)的網絡平臺和門店櫥窗中進行推廣展示。
該項規(guī)定,上海其實早在2005年就已經出臺,并非新政。今年8月份,住建部168號文也再度強調,中介機構發(fā)布的房源信息應當內容真實、全面、準確。由此可見,此舉一旦大范圍嚴格執(zhí)行,將使得市場中廣受詬病的“假房源”等情況受到根本的遏制。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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