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汛要“未雨綢繆”
發(fā)布時間:2014-05-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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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日來,大雨及大雨造成的災害成了一些城市的關鍵詞:
青島黃島因暴雨積水導致擋土墻倒塌,壓倒職工居住的板房,造成18人死亡;一場大雨,令
深圳約300處道路積水,50處片區(qū)發(fā)生內澇……在我市的往年汛期,類似的場景也是依稀可見:積水沒車,部分交通中斷,部分道路擁堵,部分路段行路如趟河等。雖然
大連還沒進入到汛期,5月11日的降雨只是深圳雨量的1/10,但也給了我們一個警醒。
大連經過大規(guī)模城市改造,老房子已經大為減少。但是,因為各種原因,還有不少老房子沒有動遷,這些老房子有一個明顯弊端就是:一碰到大雨就會漏雨;我市正處在城市建設的高潮期,各類施工工地面大、攤多,許多建筑工人生活在板房中,這些都是潛在的危險。因此,在雨季到來前,相關部門有必要做一次全方位的排查,拿出具體方案,以應對未來或將發(fā)生的災難。
每逢大雨,相關部門都會發(fā)布相應等級的預警。但我們的預警能否做得更細一些?平時也要加強這方面的宣傳和教育,讓更多的市民懂得氣象預報及防汛預警級別的信號和標志的意義。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單位和部門,應事前做好調查研究,對交通、供電、供水、供氣、食品可能遭遇的自然災害襲擊有充分的估計,提前做好災害突發(fā)的救援和恢復預案。
雖然大雨導致災難發(fā)生是“天災”,但從城市管理角度看,不能以小概率事件的不可避免來解脫對管理者的問責。“三分建設、七分管理”,一個城市即使建設得好,如果管理跟不上,城市功能就要大打折扣。我們應該破除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各種瓶頸和交叉問題,讓城市的每一個設施、每一項工作都能納入到高效有序的管理,同時建立一套完善的問責和獎勵機制,使我們的城市能夠全天候安全運轉。(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