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起,合肥法院將全面推行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4月22日,記者從合肥市中院了解到,該院通過設立便民服務室、12368服務熱線、咨詢窗口等方式,方便群眾辦理立案登記。
據(jù)合肥市中院立案庭庭長張海青介紹,立案登記制是人民法院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和刑事自訴、強制執(zhí)行和國家賠償申請案件,實行登記立案的一項制度。“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是說群眾提交起訴材料到法院,法院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當場登記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群眾一次性告知。如果一時不能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要先接收材料并在法定期間內(nèi)給予答復。對于不識字的群眾,可以口頭提出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立案。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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