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榮縣發(fā)展改革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榮發(fā)科局[2018]168)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榮縣發(fā)展改革和科學技術知識產權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 榮發(fā)改比備[2018]46-1。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榮縣觀山鎮(zhèn)人民政府
2.2 建設地點:榮縣觀山鎮(zhèn)小祠堂村等
2.3 項目規(guī)模:新建3米寬水泥砼道路4.585公里(板橋村330米、水池村140米、跑馬坪村208米、觀音灘村450米、井坎山村1130米、李家山村145米、栗林村100米桐子灣村1310米、吳家灣村722米、但家村50米);1米寬便民水泥砼路295米(小祠堂村李傳根戶22米、板橋村張興奇戶12米、板橋村鄒積良戶5米、水池村朱學忠戶9米、跑馬坪村朱勝秋戶23米、井坎山村鄒祖華戶50米、井坎山村鄒宗學戶56米、李家山村朱淑明戶7米、栗林村但家榮戶9米、桐子灣村程術元戶23米、楠樹村張淑蘭戶29戶、高咀村莫翠容戶34米、方沖村但昭明戶16米);院壩硬化136平方米(小祠堂村李傳根戶96平方米、板橋村張興奇戶40平方米)。
2.4 計劃工期:15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08月
2.5 項目總投資:218.48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地方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資金216.42萬元,自籌2.06萬元,工程項目招投標定價后先使用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資金,不足部分再自籌。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218.48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0個(0至3個)公路橋梁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0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10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8年07月30日10時0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榮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榮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樓]。。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xù)6個月養(yǎng)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guī)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納的應提供社保部門的證明)。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 比選人通過川報網按規(guī)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xiàn)場監(jiān)督下進行。
6.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榮縣觀山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榮縣觀山鎮(zhèn)
郵 編:643100
聯(lián) 系 人:杜文東
電 話:0813-6890001
傳 真:0813-6890001
2018年07月25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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