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fā)出道路交通安全出行倡議書:開文明車行文明路當文明人做文明事
發(fā)布時間:2018-12-0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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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今日
儋州》消息 12月2日,正值第7個“全國交通安全日”,當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全市市民發(fā)出倡議書。
《倡議書》指出,交通安全維系著你我,細節(jié)關(guān)乎著生命,禮讓斑馬線,守護“生命線”,不加速搶道,不鳴笛催促,是禮是法。每一個市民都有弘揚交通安全法治精神義務,加強普及交通安全風險防范知識,更是進一步增強公民守法自律意識、社會責任意識、文明交通意識、公共道德意識,全力打造安全、和諧的出行環(huán)境,推進儋州市“一創(chuàng)兩建”工作的重要舉措。
《倡議書》倡議全市市民要從自己做起,自覺遵守交通法,迅速形成人人踐行文明交通,全民參與到社會文明大行動中,全社會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圍。因此,市公安局交警向全市市民提出四點倡議:
一、開文明車。做到酒后不駕車、實線不變道、斑馬線上不爭先、紅綠燈前不搶道、行車道上不亂停。
二、行文明路。做到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翻越隔離設施、不在道路上亂丟東西、不在機動車道上候車、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與車輛搶道、不在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
三、當文明人。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學習交通法規(guī),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踐行《儋州文明有禮十八條》, 爭當“文明出行”的宣傳者、踐行者、推動者。
四、做文明事。希望市民朋友們,主動參與文明出行公益活動,積極宣傳交通法規(guī),勸阻交通不文明行為,引導交通參與者文明行路、文明乘車、文明行車。(記者王家隆 編輯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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